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纯电动三厢轿车。
三、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变更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一、报价表/1、本项目采购人要求如下: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
★(2)质保期:纯电动三厢轿车电池、电控和电机三电系统首任车主终身质保,整车质保4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乙方负责首次保养(负责保养发生的所有费用)。
★(3)结算、付款方式:协助甲方办理完成上牌、购买保险,车辆交付甲方使用后30天内支付全款。甲方未收到乙方开具全额真实有效发票则付款顺延。款。甲方未收到乙方开具全额真实有效发票则付款顺延。
(4)发票及税率:车身开含13%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保险费开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牌服务费开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报价含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200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乘客保险金额10万/座)、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5000元),交强险包含代收车船税。包上牌(北海市),车需送到甲方厂区。
现变更为:
采购文件/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一、报价表/1、本项目采购人要求如下:
★(1)交货期:车身价款支付后7天内交付使用。
★(2)质保期:纯电动三厢轿车电池、电控和电机三电系统首任车主终身质保,整车质保4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乙方负责首次保养(负责保养发生的所有费用)。
★(3)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开具车身价款全额发票后30天内支付全额车身价款,乙方办理完成上牌、购买保险且车辆交付甲方使用后收到余款(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全额发票后30天内支付全额余款;甲方未收到乙方开具相应真实有效发票则付款顺延。
(4)发票及税率:车身开含13%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保险费开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牌服务费开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报价含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200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乘客保险金额10万/座)、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5000元),交强险包含代收车船税。包上牌(北海市),车需送到甲方厂区。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五、采购代理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六、项目经办人:吴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