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选自营便利店销售产品供应商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招选自营便利店销售产品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6106.32万元,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为准。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范围:招选自营便利店销售产品供货商项目。供货地址:北三环高速新安服务区;从莞深高速河洞服务区;从埔高速从化南服务区;大广高速下茅田、溪山停车区;广明高速金山服务区;南中高速万顷沙服务区;机场高速白云服务区,增天高速朱村服务区;待开服务区:机场高速九龙服务区;除高速外广东省内的城市****
(六)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其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发展规划决定采购量,并可以在第二年起决定随时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个自然日提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付款金额累计达到6106.32万元,本项目合同终止。
(八)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响应下浮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响应的,需要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响应登记的,以总公司响应登记为准。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登记时间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响应登记时间:****00时00分至****17时00分,响应登记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方式:
(一)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
(二)响应保证金:¥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如采用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供应商须知第八点的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9时30分—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
(六)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八)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注意浏览器设置状态,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gzggzy.cn/)、广州交投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s://www.gjtjt.com.cn:18003)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zsun.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响应登记期间,如响应登记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广州交投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发布公告延长响应登记时间,在延期响应登记时间内,已响应登记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响应登记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响应登记;
(2)重新组织采购。
六、联系方式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广州市**** | 地址:广州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李工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gzjzgczx.com | |
|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纪检室 |
| 地址:广州市**** | 地址:广州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电话:****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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