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江苏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 1 | 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 为期12个月的副食品物资供应,包含水果蔬菜、畜肉类、冻货+禽类+水产、调料干货+粮油+豆制品+饮品+部分预包装食品4个分包标的 | 技术参数详情见附件 | 700万元 | ****27.06 |
| 备注 |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为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且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3.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提供线上下单APP或小程序供甲方使用。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y.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公示期限
****至****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娄先生
联系电话: ****
地 址: 江苏省 盐城市
监 督 人: 娄先生
联系电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