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维修通知后的2小时内,相关维修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工作,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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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自有项目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自有项目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自有项目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南通市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自有项目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 合格 。
2.5 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90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本工程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390万元,超过390万元按照390万元结算。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维修内容包括不仅限于:
①房屋主体部分:屋面(含檐沟)渗漏及排水不畅、墙体渗漏及裂缝、墙面涂料及瓷砖脱落、落水管松动及脱落等。
②道路及雨、污水管道:道路的下沉及路面破损、雨污水管道及井盖的破损等。
③其他公共部位:地下或半地下车库(棚)入口处钢结构玻璃天棚的破损、地下停车场的破损及渗漏(水)、消防管道的破损及泄漏、楼梯及过道的破损等。
④其他应维修的项目。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1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2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要求,被限制市****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3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至2026年 3 月20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3 月 20 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相关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工作(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工程转包、不及时(中标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视为不及时)按照要求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合同履约不到位、不配合或不按照招标人合理要求实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则视为履约不合格,将暂停三年及以上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6)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7)请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http://58.221.227.54:8081/TPBidder。咨询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张婕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张婕 |
| 邮编:/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 | 电子邮箱:****@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