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朗村经联社共1份租赁合同即将期满,为保持村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增长,稳定企业(租赁方)的投资信心,现根据原租赁方的申请要求继续租赁我村的资产资源,按照本村****的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表决木朗芒果山23号地续租或发包方案》,通过****村委会召开“两委”干部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原租赁方继续租赁我村的集体资产资源(厂房、商铺、土地),其租赁年限、递增幅度,严格按照成员代表会议决议执行,出租价格以不低于成员代表会议表决的价格进行办理续期租赁,现将需要办理续期租赁的资产资源,出租交易项目进行公示,具体项目续租年限、价格详见附表:《续租情况表》
附表中的资产资源续期租赁项目,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的请与村委会或镇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反映情况。如公示期满,没有不同意见,村委会将按附表中的条款与申请人签订续期租赁合同。
公示时间:****--- ****
联系电话:木朗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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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合同情况 | ****成员代表会议决议 价格 | 续租情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租方 | 面积 | 原合同最后一年租金 | 单价 | 租期(年) | 面积 | 续租单价 | 递增情况 | 第一年租金总额 | 备注 |
| 1 | 木朗芒果山23号厂房(原木朗茶场办公室侧地块) | 潘仕贤 | 850平方米 | 11050元 | 5元/平方米/月 | 5 | 1337.14平方米 | 5元/平方米/月 | 无 | 80228.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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