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附属构筑物安装施工劳务分包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 09:00:00 |
| 发布单位:中交四航局茂名滨海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公告标题:茂名滨海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给排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 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滨海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给排水工程及附属构筑物安装施工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茂名滨海新区**** 建设规模:茂名滨海新区****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按照图纸及设计要求茂名滨海新区**** 2、投标方负责编制并提交本合同范围内所需的全套竣工及过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绘制、原材料进场检验报告(甲供材料除外)、分项检验批验收资料等。 3、投标方负责协助招标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试验检测工作。 4、投标方负责施工或签证所需的相关测量、检测等所有工作;办理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购买等工作;负责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其他临时工程或临时设施,以及承包范围内由于投标方原因和责任造成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 5、施工期间投标方应对周边既有构筑物及建筑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若因投标方原因造成上述设施破损或损坏的,投标方应承担全部修复及赔偿责任。 2.3包件划分: 单个包件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个包件投标, 每个 投 标 人 允 许 中 1个 标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 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至2026年 8 月 19 日 9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300元/套的资料费。请投标单位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到日前将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投标文件内附转账凭证,否则投标不予接受。 收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7591 5R 地址:江门市****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古井支行 账号:01-10-000063-11 电话:**** 转账时,备注清楚“茂名滨海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附属构筑物安装施工劳务分包投标资料费”。 4.4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50000元,请投标单位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到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投标文件内附转账凭证,否则投标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可通过现金或纸质保函(不收取电子保函)方式,采用现金形式缴纳的,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915R 地址:江门市****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转账时,备注清楚“茂名滨海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附属构筑物安装施工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下载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开标时间: 2026 年 8 月 24 日下载 9 时 00 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 8. 其他 8.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8.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8.3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8.3.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8.3.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8.3.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8.3.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8.3.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8.4支付流程 8.4.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 “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8.4.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8.4.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8.4.5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广东省茂名市**** 联 系 人: 段海斌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2026年 0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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