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立项,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6553.64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光泽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
子项目一:光泽县****
子项目二:光泽县****
以上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表,项目实施过程招标人有权调减项目实施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各子项目施工图及审核后工程量清单为准,各子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光泽县****
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有)、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环保、绿色建筑、节能、智能化、供配电、装饰装修、照明、室外总体、海绵城市****
②施工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拆除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环保、绿色建筑、节能、智能化、供配电、照明、装饰装修、海绵城市****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材料、设备和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保管、调试及售后。
④运营范围:项目范围内建设内容的运营维护,具体详见本项目《运营合作协议》。
⑤融资合作:招标人根据项目资金统筹情况,需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如有涉及到融资利息的均由投标人承担。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5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将中标价的20%作为项目融资款从公司基本户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融资款(如有)分三期返还(根据发包人融资情况拟约定如下,实际以发包人融资情况而定):①工程进度达到总进度的80%之日起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返还三分之一的融资款;②工程进度达到总进度的100%之日起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返还至三分之二的融资款;③项目运营后,剩余三分之一的融资款从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的营业收入分成中抵扣。
承包人若未能达到上述任一工程进度节点,发包人则有权对各区间的融资款返还期限进行顺延,直至满足总进度要求为止。
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⑦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⑧本项目鼓励投标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促进项目建设提质降本增效,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等环节数据互通共享,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运营维护要求的质量标准:运营质量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运营合作协议》;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合作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市****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3:59:00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建设部分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和 ggzyfw.fj.gov.cn)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地 址:福建省光泽县**** | 邮编: 354100 |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传真:/ |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 邮编:350001 |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传真:/ |
| 联 系 人:王方熠(项目负责人) |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网 址:https:****/ | |
| 联系电话:400-998-0000、**** |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 址:光泽县**** | |
| 联系电话:****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地 址:光泽县**** |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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