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群众运动空间扩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运营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答疑修改定标因素:“团队因素(10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定标候选人拟委派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满足第一章节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门槛条件的得基本分5分;在此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中满足一名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足两名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满足三名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
现修改为:
“团队因素(10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定标候选人拟委派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定标候选人满足第一章节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门槛条件的得5分;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管理机构人员满足一名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一分,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管理机构人员满足两名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管理机构人员满足三名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二、原招标文件定标因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因素(10分):提交的定标材料中承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因素(10分):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含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 进度控制措施、现场管理措施等内容的得基本分5分;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在0-5分之间酌情加分,本项满分10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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