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直接面向市场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汽车租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技术要求: 车辆为甲方各类巡视检查、各类问题处理等情况的日常工作及临时性任务保障等使用公务用车。 服务地点:以丹东为主,覆盖周边。 服务时间:自签订协议日起一年。 年度预算:10.02万元(含随配司机费用)。 1.A级轿车(租车费600元、限200公里/天,超公里2.5元/公里,用车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后每小时加收25元) 2.B级轿车(租车费650元、限200公里/天,超公里2.5元/公里,用车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后每小时加收25元) 3.SUV/CRV(租车费700元、限200公里/天,超公里2.9元/公里,用车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后每小时加收25元) 4.7座商务旅行车(800元、限200公里/天,超公里2.9元/公里,用车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后每小时加收25元) 5.9-13座旅行车(900元、限200公里/天,超公里3.3元/公里,用车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后每小时加收25元) 6.19-23座中型巴士旅行车(1000元、限200公里/天,超公里3.3元/公里,用车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后每小时加收25元) 7.32-55座大巴车(1250元、限200公里/天,超公里4.2元/公里,用车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后每小时加收25元) 8.4.2m厢货车(900元、限200公里/天,超公里3.8元/公里,用车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后每小时加收25元) 二、商务要求: *1.参加报价供应商需持有汽车租赁营业执照且满足上述全部车型。 *2.司机费、燃油费、高速费、停车费、税费、车辆保险费(交强险、三者险、商业险、座位险)及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全部由汽车租赁公司承担,其中座位险不得低于10万元/每座。 *3.若发生车辆事故,造成车内人员伤亡的,租赁公司需对伤者及时送医救护,超出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公司承担。 *4.本项目按区域分4个包,可以兼投兼中,供应商中标后需承诺在服务城市具有汽车租赁公司及配套车辆或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城市成立分公司及调配相应配套车辆。 *5.车辆需带有轨迹记录设备,可统计出车时间、里程、到达地点等进行结算的相关数据。起止公里(时长)计算均从用车点位起算。 *6.随车应配备司机,司机应持有至少C1以上车辆等级驾照,驾照持有时间不少于5年,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7.用车时长全天设定为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不足4小时且公里数不超过100公里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或公里数超过100公里均按全天计算),超过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设按定标准加收费用。 *8.报价以总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率以百分率形式填报,须为整数,例如87%,59%。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沈阳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沈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 1.提供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军队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截图。以上资料采用A4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将制作成的PDF文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qq.com。 二、当天提交报名材料,次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节假日顺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报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请自行把控报价文件申领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雷干事 联系电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