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联合体要求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轻工行业(制浆造纸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火电、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全部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轻工行业(制浆造纸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火电、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4家,牵头单位为具备轻工行业(制浆造纸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3:59时。 3、开标时间变更为:****09:30时。 注: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调整请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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