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说明为准,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磋商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领取了磋商文件,而放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截止日3日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说明。
4. 供应商的联系电话(手机)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
联系人:戴宇翔
联系电话:0556-405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交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
联系人:洪婷婷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