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中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点击登录查看建筑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制时遗漏招标代理服务费相关约定,现作如下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标准:依据闽招协[2021]32号文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将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费用到账后方可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3.代理服务费金额:4285元。
4.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基本户账号:********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5.本补充通知发布后,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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