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四川)总部项目招商中心
景观工程施工询比文件澄清文件01号
致各复询人:
一、现对《“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四川)总部项目招商中心景观工程施工询比文件》进行澄清如下:
1、询比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中“3.2业绩要求:近3年(****至今)至少已完成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或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修订为:“3.2业绩要求:近3年(****至今)至少已完成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280万元或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2、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删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中1.1.2.6监理人修订为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询比文件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询比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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