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采购工作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项目合法、合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一家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承接我校衡钢中学安保用工服务的采购代理服务。现将本次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钢中学安保用工服务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2.比选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服务范围:承接我校衡钢中学安保用工服务的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开标评标组织、中标公示、合同协助签订及采购过程相关咨询、资料归档等全部代理工作。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代理、招标代理相关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2.备案要求: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依法完成网上登记备案,提供清晰的备案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信用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其他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代理业务。
三、需提供的比选资料
(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查询截图。
4.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5.报价函(格式自拟)。
四、比选流程及评审标准
1.参选资料递交:请参选机构于****17点00分前将参选资料密封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总务处。
2.请参选机构代表于****15点00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至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现场参与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3.资料审核:我校将组织比选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参选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完整性审查,审核通过的机构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4.评审原则: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核心原则,拟选取符合比选资格条件且报价最低的参选机构为本次比选中选的采购代理机构。
5.报价说明:本报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下浮优惠。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例:10.99%、10.00%;最终报价=标准收费金额×(100% 下浮率)。
6.结果公示:比选评审结束后,中选结果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与中选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比选资料的真实性:参选机构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2.服务要求:中选机构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要求开展代理工作,服从我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采购项目合法合规,若因中选机构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出现违法违规、投诉举报等问题,由中选机构承担全部责任,我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本公告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若有疑问,请联系我校相关负责人咨询。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
比选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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