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山东省
我部计划采购录播室建设(二期)设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采购项目名称
烟台某单位录播室建设(二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及项目预算
购置录播室建设相应设施设备,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预算:315000.00元。
四、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电子邮件递交我部,需提供意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可直接提供修改后的技术参数,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包含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烟台某单位录播室建设(二期)项目建议;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PDF格式)和意见书DOC/DOCX版文档,发送至****@163.com。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烟台某部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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