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 号)、《佛山市****
1.已进入2026年乐从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公布的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入库名单。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学校,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
3.已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
4.所有进入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人员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9号)的要求,机构须为所属进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开设的兴趣类拓展课程原则上应符合《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试行)》(粤教监管函〔2023〕3号)的要求,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号)的要求。
6.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2)违反国家“双减”政策,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3)日常经营中存在退费纠纷,拒不执行调解结果的;
(4)存在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
1.报名时间:****——9月6日20: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机构将以下相关资料交到点击登录查看门卫室,即为确认报名参与遴选。
3.资料内容:
①《点击登录查看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
②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④机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机构实力介绍资料: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含进校教师身份证、学历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教师资格证或相关领域专业资格证明、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开展活动的成效、考级及赛事承办能力等能够证明机构实力的相关材料;
⑥机构可开设的校内课后服务课程清单(需注明课程所属类别: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中每门课程须包含以下信息: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简介、授课对象范围、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
4.注意事项:
①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选资格。
②学校保留对入选机构进行后续监督管理的权利,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将及时进行调整或清退。
由水藤小学行政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1.由学校校级领导1人、行政代表1人、教师代表3人、校级家委会代表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并邀请本校督学1人到场监督。
2.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成员在督学监督下,对参与遴选机构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与投票。
3.评审时间:****8:00
4.评审地点:水藤小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公众号公布遴选结果,并由学校课后服务负责行政通知入选机构负责人。
文字:教务处
编辑:申文栋
一审:林甘燕 二审:沈清乔 三审:胡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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