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http:****: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项目为综合医院“平疫结合”传染病院区,核定按照800张床位(疫时均为负压病房)设计建设,总建筑面积194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253.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146.52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10187.59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中的抗震支吊架工程的相关内容,项目投资约1191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确保中州杯,争创鲁班奖。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4.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同等级官方网站的资质查询截图。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6.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郑州市****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
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负责人:李静
项目组其他成员:徐萌
地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
联系人:李静、徐萌
电话:****
邮箱:****@126.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
电话:****
电子邮件:****@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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