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征集公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州****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 “软暴力”催收:以催收债务为目的,采取电话短信轰炸、骚扰亲友、网络曝光个人隐私、跟踪滋扰、上门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逼迫他人偿还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 恶意索赔:以维权打假为掩护、恶意索赔为目的,通过购买目标商品,再以商品存在瑕疵、夸大宣传等为借口,向商家强行索要相应“补偿”,若商家不妥协,则以大量差评、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施压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进行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 舆情敲诈:假借新闻采访、舆论监督、自媒体曝光等名义,编造、夸大企业及个人负面信息,以发布、传播负面舆情相要挟,强行索取高额删贴费、封口费的违法犯罪行为。
- 劳务碰瓷:以求职入职、务工用工为切入点,刻意制造用工矛盾,通过围堵工地、阻挠施工、聚众上访、网络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行为。
- 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伤害、财物受损假象,在交通出行、日常消费、务工就业等场景,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借机勒索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行为。
- 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价优惠为诱饵诱导消费,通过威胁、纠缠、胁迫等手段坐地起价、强买强卖,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 色情敲诈:通过网络招嫖、同城交友等方式设局引诱他人,利用色情交易实施“仙人跳”,以威胁恐吓、曝光隐私等方式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 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群发亲友、同事、领导为要挟,索要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 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行为。
- 网络暴力:组织、雇佣网络水军,通过造谣诽谤、人肉搜索、辱骂恐吓、批量网爆、控评造势等方式,滋扰伤害他人、制造网络对立、扰乱网络公共秩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相关公告
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1、“六霸”黑恶势力: 操纵基层选举、霸占集体土地、侵吞集体资产、无证开采强占资源暴力抗法、集贸农贸市****
2、“软暴力”黑恶犯罪: 利用跟踪滋扰、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中受雇围堵大门、摆花圈、喷油漆、高音骚扰、拉横幅施压恐吓,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团伙。
3、“黄赌毒黑”交织勾连犯罪: 利用操控黄赌毒场所,以垄断经营、暴力护场等方式,团伙化、链条化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嫖娼,开设地下赌场、网络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贩卖、运输、吸食毒品,纠集人员暴力追债、涉黄涉赌放贷逼债,长期盘踞经营、屡打不绝的违法犯罪线索。
4、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黑恶犯罪: 黑恶势力及社会闲散人员以胁迫、利诱、唆使等手段,操控未成年人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帮凶讨债、网络违法等各类违法犯罪,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特点实施非法牟利、实施校园欺凌的违法犯罪线索。
5、其他传统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线索要求
1、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2、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1、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五、举报途径
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方便掌握详细情况,鼓励来信举报。
1、 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网上搜索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2、 贵州省扫黑办 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
3、 贵州省公安厅扫黑办 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
4、 黔东南州扫黑办 举报电话:**** 黔东南州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
宣传标语
- 主标语:有黑必扫 有恶必除 有乱必治 有伞必打
- 宣发单位:黔东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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