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安全服务(保安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为规范我院院内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择优遴选优质合作服务商,保障医院安全、规范、高效、有序运营,现对保安服务项目开展公开市场调研工作,广泛征集具备合法资质、履约能力强、服务经验丰富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与,如实提供相关服务资料。现将本次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安全服务(保安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服务内容
1.1. 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1.2. 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安检,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1.3. 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1.4.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服务内容进行增减及细化。
2、工作要求
2.1. 保安员岗位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
2.2. 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供应商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2.3. 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4. 中标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2.5.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2.6.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实际岗位进行增减及细化。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全天候派满以下岗位人员)
四、服务合作年限
本次项目合作服务年限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合同履约细则以最终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及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库内;(提供截图)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总体要求
1.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2.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保安员。
3.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4.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因采购人指挥失误产生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6.中标供应商应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均持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7.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8.中标供应商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采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9.中标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供应商应在3日内予以补充。
10.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11、中标人服务期内每月须向招标人提交如下资料:工作自查及沟通协调情况 、安全检查资料、岗前及专项培训等资料,每月报销时需提供员工岗位及人数明细表等。
12.中标供应商应为保安员配备“2011式”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器械等装备。
13.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六、服务费内容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每月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七、调研资料递交要求(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调研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 企业基本简介、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设备配置情况;
5. 近三年同类保安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发票证明等)。
八、资料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资料一式一份,递交至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保卫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九、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公告为市场前期调研摸底公告,不属于招标、采购邀约,不构成任何合同缔约承诺,我单位有权根据调研结果自主确定后续采购及实施方式。
2. 所有参选供应商提交的调研资料均须真实、准确、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虚报资料,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3. 本次调研所有递交资料不予退回,我单位对所有递交资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项目调研参考。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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