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
| 项目名称: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
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变更
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及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补遗,本澄清及补遗内容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及补遗内容为准。
1、原招标公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对应价的85%且低于全部有投标人评审价平均值的95%时,否决其投标。”因原内容表述不清现补充更正为“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对应价的85%且低于全部有效投标人评审价平均值的95%时,否决其投标。”
2、原招标公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附注:第(5)条“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设定为加分条件,也不得将其他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人员资格设定为加分条件。”因原内容表述不适用本项目实际,现进行删除。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留意招标文件澄清及补遗内容,按修改后内容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澄清及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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