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某单位教育工作汇报片拍摄制作服务
预算金额:¥360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需求详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画面质量: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还原真实,无虚焦、抖动、过曝、欠曝等问题;
3.音频质量:配音清晰洪亮,无杂音、电流声、口齿不清等问题,配乐音量适中,不影响配音收听;
4.版权要求:成片及所用素材(包括音乐、图片、字体等)均需具备完整版权,无侵权风险,供应商需提供版权承诺书(归采购方所有);
5.供应商自行携带汇报片制作所需设备(有专业的影视设备及灯光、非编设备、拍摄设备、无人机等)
6.汇报片时长20分钟左右;
7.非编软件采用Edius或Premiere,视频导出格式为H.264高比特率/1080P60,视频画幅比例为16:9,字幕格式: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加粗,字体大小55,字距50。内容质量:严格按照本单位确认的脚本执行,内容真实准确,逻辑严谨,符合政府单位相关宣传规范;
8.供应商验收完成后需提交汇报片所有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使用到的存储设备、项目工程文件、视频原文件、特效原文件、配音文件、字幕文件等。项目完成离开时不得携带任何设计本项目资料,履行保密责任;
9.因拍摄内容信息安全,拍摄人员及剪辑人员需与我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10.拍摄及制作时间较短,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报片制作。
11.拍摄人员及视频剪辑工作人员须具有拍摄保密汇报片工作经验(需提供以前拍摄的相关合同证明)。
12.验收条件为我方满意为止。
13.具体细节以双方沟通协商为准。
14.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后一次性付款,不接受前期预付款。
15.后期(一年内)拍摄单位需根据我单位要求对前期制作的汇报片进行简单修改(1-2次)。
16.拍摄单位需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资料,自行撰写视频脚本,时长控制在20分钟左右。
17.拍摄单位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周边范围内,驻点开展拍摄、制作等工作,直至制作完成验收后离开。
18.出现报价不一致情形,以报价单价格为准。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18:25:35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内容:
| 时间:**** 18:25:35 | |
| 原内容 | 后内容 |
| 项目需求描述: 1.画面质量: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还原真实,无虚焦、抖动、过曝、欠曝等问题; 2.音频质量:配音清晰洪亮,无杂音、电流声、口齿不清等问题,配乐音量适中,不影响配音收听; 3.版权要求:成片及所用素材(包括音乐、图片、字体等)均需具备完整版权,无侵权风险,供应商需提供版权承诺书(归采购方所有); 4.供应商自行携带汇报片制作所需设备(有专业的影视设备及灯光、非编设备、拍摄设备、无人机等) 5.汇报片时长20分钟左右; 6.非编软件采用Edius或Premiere,视频导出格式为H.264高比特率/1080P60,视频画幅比例为16:9,字幕格式: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加粗,字体大小55,字距50。内容质量:严格按照询价单位确认的脚本执行,内容真实准确,逻辑严谨,符合政府单位相关宣传规范; 7.供应商验收完成后需提交汇报片所有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使用到的存储设备、项目工程文件、视频原文件、特效原文件、配音文件、字幕文件等。项目完成离开时不得携带任何设计本项目资料,履行保密责任; 8.因拍摄内容信息安全,拍摄人员及剪辑人员需与我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9.拍摄及制作时间较短,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题片制作。 10.拍摄人员及视频剪辑工作人员须具有拍摄保密汇报片工作经验(需提供以前拍摄的相关合同证明)。 11.后期(一年内)拍摄单位需根据我单位要求对前期制作的汇报片进行简单修改(1-2次)。 13.拍摄单位需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资料,自行撰写视频脚本,时长控制在15分钟左右。 14.拍摄单位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周边范围内,驻点开展拍摄、制作等工作,直至制作完成验收后离开。 15.出现报价不一致情形,以报价单价格为准。 | 项目需求描述: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画面质量: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还原真实,无虚焦、抖动、过曝、欠曝等问题; 3.音频质量:配音清晰洪亮,无杂音、电流声、口齿不清等问题,配乐音量适中,不影响配音收听; 4.版权要求:成片及所用素材(包括音乐、图片、字体等)均需具备完整版权,无侵权风险,供应商需提供版权承诺书(归采购方所有); 5.供应商自行携带汇报片制作所需设备(有专业的影视设备及灯光、非编设备、拍摄设备、无人机等) 6.汇报片时长20分钟左右; 7.非编软件采用Edius或Premiere,视频导出格式为H.264高比特率/1080P60,视频画幅比例为16:9,字幕格式: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加粗,字体大小55,字距50。内容质量:严格按照本单位确认的脚本执行,内容真实准确,逻辑严谨,符合政府单位相关宣传规范; 8.供应商验收完成后需提交汇报片所有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使用到的存储设备、项目工程文件、视频原文件、特效原文件、配音文件、字幕文件等。项目完成离开时不得携带任何设计本项目资料,履行保密责任; 9.因拍摄内容信息安全,拍摄人员及剪辑人员需与我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10.拍摄及制作时间较短,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报片制作。 11.拍摄人员及视频剪辑工作人员须具有拍摄保密汇报片工作经验(需提供以前拍摄的相关合同证明)。 12.验收条件为我方满意为止。 13.具体细节以双方沟通协商为准。 14.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后一次性付款,不接受前期预付款。 15.后期(一年内)拍摄单位需根据我单位要求对前期制作的汇报片进行简单修改(1-2次)。 16.拍摄单位需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资料,自行撰写视频脚本,时长控制在20分钟左右。 17.拍摄单位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周边范围内,驻点开展拍摄、制作等工作,直至制作完成验收后离开。 18.出现报价不一致情形,以报价单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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