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机场2027-2029年航空信息技术服务(8X代码电报地址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昭通机场2027-2029年航空信息技术服务(8X代码电报地址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每年0.96万元,3年合计2.88万元
4、采购内容:8X代码电报地址分配和管理服务。
5、服务周期:****-****
6、项目地点:昭通机场(昭通昭阳机场)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民航空发明电【2015】514号、民航空局函【2018】378号文件,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唯一为国内空管系统与SITA(国际航空电信协会)通信网相接提供民航电报信息中转服务并由空管局指定审批空管转报网入网及申请电报地址的单位。因此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昭通机场2027-2029年航空信息技术服务(8X代码电报地址服务)采购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三、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72信箱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
| 王芬 | 工程师 | 点击登录查看 | ||
| 周鑫芫 | 工程师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李兴闪 | 助理工程师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昭通机场2027-2029年航空信息技术服务(8X代码电报地址服务)采购项目 | |||
| 供应商名称: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根据民航空发明电【2015】514号、民航空局函【2018】378号文件,民航局空管局将通导部主办的民航数据通信网、卫星通信网以及自动转报系统节(站)点入网审批、业务电路审批、转报路由地址审批等工作事项委托至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唯一为国内空管系统与SITA(国际航空电信协会)通信网相接提供民航电报信息中转服务并由空管局指定审批空管转报网入网及申请电报地址的单位。因此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昭通机场2027-2029年航空信息技术服务(8X代码电报地址服务)采购项目的唯一供应商。所以昭通机场的航空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只能选择与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 |||
| 专业人员签字 | 周鑫芫 李兴闪 劳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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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至****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点击登录查看党群部。
监督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
联系人:周鑫芫
电 话:****
采购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日期:****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相关材料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相关材料
民航空管明传电报
| 发往 | 见报头 | 签发人 | 李其国 |
|---|---|---|---|
| 等级 | 发电专用章 | 民航空发明电〔2015〕514号 |
关于优化民航数据通信网、卫星通信网、自动转报系统等审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地区空管局、各空管分局(站)、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系统管理关系,推进简政放权及统筹管控,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目前由我局通导部主办的民航数据通信网、卫星通信网以及自动转报系统节(站)点入网审批、业务电路审批、转报路由地址审批等工作事项将委托至北京天航信民航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信网络公司”)审核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托工作内容
(一)所有数据通信网、卫星通信网(C波段、Ku波段)、自动转报系统的设备入网申请审核。
(二)所有数据通信网、卫星通信网(C波段、Ku波段)的业务电路申请(调整、撤消)审核。
(三)转报路由地址的申请(调整、撤消)审核。
承办单位:通导部
联系人:高红蕾
电话:****
(共42页)
以上由民航局空管局通导部审核或审批的事宜,自****起委托天航信网络公司办理,各地区空管局通导部同期将与上述工作内容有关的承办或审核、审批事宜一并委托至本地区通信网络中心办理,地区空管局通信网络中心及天航信网络公司联系人附后。
二、办理流程
各用户单位直接向所在地的地区****
三、审核及备案
(一)上述工作按照逐级审核原则办理,地区****
(二)天航信网络公司应在用户单位提出设备入网参数调试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配合用户单位完成相关工作(电路参数配置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上述工作实施定期备案管理,天航信网络公司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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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审核办理情况向民航局空管局通导部进行备案,地区空管局通信网络中心应于每季度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审核办理情况向地区空管局通导部进行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尽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完成上述工作的交接,各地区空管局通导部要加强对通信网络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地区空管局通信网络中心及天航信网络公司尽快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办理流程,确保上述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各地区****
(三)各有关单位应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业务管理,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和业务办理水平,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
- 民航数据通信网节点入网办理程序
- 民航卫星通信网地球站入网办理程序
- 民航自动转报网入网办理程序
- 民航数据网正式电路申请办理程序
- 民航转报网电报路由地址配置办理程序
- 地区空管局及天航信网络公司联系人
民航局空管局
****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民航空局函〔2018〕378号
关于同意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与北京天航信民航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重组整合的批复
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航信民航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航信民航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实施方案的请示》(天航信〔201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天航信民航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依照实施方案开展合并重组工作。
二、请两家单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机构、人员及业务等具体工作,并定期汇报进展情况。
三、两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及《民航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民航发〔2018〕29号)组织制定资本重组实施方案,并上报我局。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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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工作。
201 年 10 月 29 日
抄送: 局领导。
承办单位: 资产办
经办人: 田 琳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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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告知函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深化体制改革要求,北京天航信民航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信公司)与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航电信公司)进行业务调整,原由天航信公司与贵司开展的电报业务将变更为民航电信公司负责。为此,天航信公司与贵司签订的关于使用8X代码电报地址的《航空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代理协议》需变更合同、协议主体,所涉通信服务由民航电信公司履行。民航电信公司拟与贵司重新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由此给贵司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函告。
****
****
营业执照(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3167J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宇清 |
| 注册资本 | 35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72信箱 |
| 经营范围 | “航空电信网络、航空电子设备、民航通信、导航、雷达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航空通信、导航、雷达设备的销售、维修,无线电寻呼业务,航空电信网络设计,机场通信、导航及航站楼、航管楼电子工程施工安装,形成无线通信设备。150MHZ、280MHZ、超短波数字集群通信设备、150MHZ、450MHZ、800MHZ频段无线通信发射设备、45/48MHZ频段无线电话机的销售及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培训,陆岸、海上、航空国际货运代理,货运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登记日期 | **** |
其他说明:
- 复印件仅限用于办理GTA相关手续,其他使用无效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民航空电函〔2025〕1号
关于调整SITA-8X代码业务收费标准的函
尊敬的用户:
为了解决国内各民航单位需要进行国内外电报通信而无代码使用的问题,我公司为用户提供了“8X”代码地址可用于在中国民用航空自动转报网及SITA网内传输SITA格式电报。
上述服务原收费标准为:
1、地址管理费:每个地址每月管理费为人民币100元;
2、中转信息费:每条信息费为人民币0.30元。
现我公司拟调整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取消中转信息费收费项目;
2、地址服务费调整为:每个地址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200元。
上述调整内容自****起正式实施。若贵公司与我公司签署了服务合同,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按原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如贵公司在原合同期满后仍继续
使用上述服务,请贵公司在原合同有效期截止前60日内配合我公司完成合同重签手续。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函达。
****
回执
致: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送达的《关于调整SITA-8X代码业务收费标准的函》,并已充分知悉函件内容。
公司名称:
【 】年【 】月【 】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