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依法查扣车辆共18辆(详见附件拍卖物品清单),起拍价97160元,竞买保证金1.9万元,竞价阶梯1000元/次;
2、粤RT2420 尼桑牌ZN6453WAG3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3449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竞价阶梯200元/次;
3、位于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13号商业大厦第九层南面非住宅所有权,建筑面积:473.97平方米,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0.4万元,竞价阶梯1000元/次。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标的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含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本次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请报名后将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有委托需法人授托委托书)上传至中拍平台;
标的2及标的3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企业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等(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线上报名流程: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前,自行按照中拍平台(https:****。
2.意向竞买人请于10月26日下午17时前在中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并于10月26日下午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账户:****,开户行:中行清远人民二路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3.展示时间及地点:10月22日至10月23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联系人: 标的1冯生**** 标的2-3点击登录查看****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竞买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至点击登录查看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并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次公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拍卖资料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标的后,买受人不得因对拍卖资料内容和拍卖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2、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标的过户完毕后方可无息全额退还;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自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之日起7天内,由委托方将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标的1及标的2须在交付之日起30天(特殊情况除外)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标的3须在交付之日内起60天(特殊情况除外)办理好产权过户手续。
4、标的1查扣车辆仅限回收拆解,不得重新上牌上路。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不对车辆质量、完好程度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实际车况以现场勘验为准。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的回收、注销手续,向拍卖人提交《车辆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拆解现场照片、视频影像等相关材料,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追索买受人违约责任。凭车管所出具的回收证明、注销证明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
5、因车辆属于移动资产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车辆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扣分,逾期未检验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买受人原因造成过户或迁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7、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车辆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9、标的3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买卖双方要交纳的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10、标的名称及面积等信息来源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车位及房屋清单,最终坐落及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如与拍卖资料中面积数不一致时,成交价不作调整。
11、上述费用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以税务部门、物业公司及供水供电部门等实际收费为准。涉及土地增值税的竞买人需向税务部门谨慎核实。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买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拍卖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清远市顺诚有限公司所有,本公告未尽事请向拍卖人咨询。不开具标的款发票,只开具佣金发票。
八、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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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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