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淮南经开区)高塘湖流域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工区绿化分包招标文件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淮河流域(淮南经开区)高塘湖流域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工区绿化分包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需求 第30条 是否考察后确定中标人,由 否 修改为 是 ,考察具体事项和内容如下:
1、核查中标单位营业执照、绿化项目合同复印件,核实企业资质与同类项目实施业绩。
2、人员资料核查:审查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证书及社保材料,确认拟投入人员真实有效。
3、质保及供应资料核查:查看苗木供应合作协议、养护质保方案,核查苗木供货及后期补植保障资料。
4、如经招标人考察核实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中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需求 第32条 其他要求,增加内容如下:
4、绿化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如因现场地下水位偏高、积水、雨水汇流、河道/坑塘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抽水排涝、围堰、截排水、挡水、防冲刷等临时工程措施时,相关方案编制、材料采购、设备进场、设备租赁/购置、人工、燃油/电力、运维值守、拆除、垃圾清运、安全防护、检测验收、风险保障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内,由中标人全权负责承担。中标人应在踏勘现场时充分预判积水、地下水、地表水影响,自行评估施工排水、围堰等临时工程的工程量及成本;招标人不另行计量、不单独支付任何相关费用。无论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抽水、围堰作业,均视为中标人已充分考虑该类风险,不得以此为由提出索赔、变更及增加价款申请。
5、本工程为总包单位范围内分包工程。总包单位对本项目全部工程资料(含绿化专业资料)向招标人承担总责。中标人负责收集、编制、整理其施工范围内全套原始施工资料、报验资料、检测试验报告、隐蔽记录、影像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资料等,按照总包单位统一规定的资料格式、编号、组卷要求及时完成自检,按期提交总包单位审核。总包单位负责对中标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汇总、统一组卷、签章,以总包单位名义报送监理、招标人及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移交。若绿化分包资料存在缺失、滞后、不合格、资料不真实等问题,由此造成工期延误、验收受阻、档案无法移交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总包单位可依据其与中标人签订的分包合同向中标人追偿。中标人编制资料产生的人工、打印、复印、扫描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6、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不完善,本次清单为暂定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计量结算依据。项目实际施工内容、实施范围、工期,以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指令为准,可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中标人须充分预判上述风险,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除总包单位书面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此提出费用索赔及工期顺延申请。本项目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但最终结算工程量不得超过招标人审定给予总包单位的结算工程量。若中标人报送工程量超出招标人对总包单位审定工程量,超出部分不予计量、不予支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本次补遗发布有任何异议,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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