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已批复,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比选范围:计划采购18吨3%AFFF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凝固点,℃:≤-30℃),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规范。
2.4交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2.6项目预算:人民币16.2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泡沫灭火剂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拟供货物(3%AFFF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授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公司法人或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供应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的串通投标行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5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6供应商****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中航材招标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注册并进行网上登记获取文件,登记联系人李女士:****,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86-7788。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②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③按资格条件3.6条款提供证明材料;
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按中航材招标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要求提交,发票由平台统一开具。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航材招标投标交易云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1300
联系人:李音佳、于德慧
联系方式: ****
电子信箱:****@casc.com.cn
8、其他
供应商中选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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