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单位公开面向社会遴选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茂名高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的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茂名高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一是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包括区管委会、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的统发业务等);二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包括公务卡结算业务和批量代发业务等)。
(二)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无预算。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代理机构;
(二)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的采购代理机构;
(三)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近五年内具有承接过“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代理工作的经验;
(五)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六)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文件
(一)报名文件一式三份,应按要求装订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或业务章。
(二)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复印件;
2.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注册登记(网站查询证明截图);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该项目执行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数、项目经理和组成人员的具体情况(提供成员名单、岗位、学历/职称证书等);
6.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7.具有承接过“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代理的相关证明(包括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网页截图等);
8.报价函需列明采购代理服务费(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出具具体报价金额和详细的折扣或下浮率);
9.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及有关承诺。
四、确认方式
(一)本次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由我单位内部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根据服务费报价、承接同类项目次数、团队实力、采购代理服务方案等(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综合评价后择优选出三家进入摇号环节;摇号由评审小组进行随机抽取,被抽中的单位将成为本次项目的中选单位。如仅有两家符合采购代理条件,则这两家直接进入摇号环节;如仅有一家符合采购代理条件,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
(二)摇号结果将通过茂名高新区****
五、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本公告通过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及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公示栏公示。
(二)递交文件时间:****8:30至****17:3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接受。
(三)递交文件地点:茂名市****
(四)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五)电话:****
附件:茂名高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代理服务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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