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 | (一)供应商须保证所供产品为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全新原装正品(未拆封、未激活),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并承诺产品自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三年免费质保服务。 (二)所供产品经验收不符合采购要求的(以采购公告为准),中标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为合格产品;累计更换2次仍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位符合中标原则的供应商递补履行供货义务或者重新采购。 (三)付款方式:货物送达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按学校财务规定及时支付全部款项。 (四)供应商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税费、运输搬运费、安装调试费、辅料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产品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供应商可通过委托当地授权服务商、远程协助等方式实现,无需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 (六)生产日期:开箱查验时,国产设备的生产日期应不早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往前推算的6个月;供应商须在供货时随货提供设备生产日期相关证明材料,配合采购方查验。 (七)供应商关联关系及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上传至附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承诺函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