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24.44 万元 保证金: 5.000000 万元
转让方:
交易机构联系人:
胡女士、万先生、徐女士
****、****、****
传真:--
地址:--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点击登录查看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承诺按照点击登录查看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瑞金市****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GR2026JX**** |
| 转让底价 | 24.44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本标的为江西瑞金万年青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房产,房屋用途:住宅 | ||
资产信息
| 房产证号 | 赣2023瑞金市**** | 地址 | 瑞金市**** |
|---|---|---|---|
| 建筑面积 | 122.18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 经度 | 纬度 | ||
| 详细信息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4026U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 注册地(地址) | 江西省瑞金市****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 | 4852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欧阳常崙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洪利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赣洪利资评字(2026)第06005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资产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面积、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5. 最终成交价包含增值税。 6. 标的为集资建房。 7. 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至省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转让方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为了确保交易正常进行,请务必使用 Windows10 及以上操作系统自带 Edge v108+,谷歌 v108+,360 安全 v14+,360 极速 X22+版本浏览器参与项目报名和竞价,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如遇网络不稳定导致竞价页面停滞,请手动刷新网页。采用其他浏览器导致报名、竞价等网络交易竞价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责任和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是 |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动态报价:是指项目信息发布后,竞买人即可进行报价的竞价方式,该竞价方式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报价阶段组成。报价开始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竞买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除首次报价的竞买人可应起始价,竞买人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该次动态报价活动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一个或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某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报价且该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受让方。 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竞租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 |||
| 受让登记(资格)审核 | 不需要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收取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 报名即缴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报名)截止日21: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转账) |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价款支付要求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价款支付要求 | 1.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点击登录查看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标的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并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 号)规定标准的 5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 450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受让方除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前述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 1350 元。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6.【交付】转让方应自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权证变更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清场按交付时标的资产现状与受让方进行移交,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权证变更期间,转让方应配合缴纳应承担的税费和提供必需的材料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 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则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40次 , 延牌周期:5 个 工作日。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延长个 工作日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万先生、徐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项目附件
| 材料名称 | 下载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期间报名人应上传以下材料,项目成交方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材料纸质原件至点击登录查看。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报名时是否上传电子版 | 模板 |
|---|---|---|---|---|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是 | 否 | 否 |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是 | 否 | 是 |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是 | 是 | 否 |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否 | 是 | 否 |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是 | 是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否 | 是 | 是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