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拥有对债务人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债权,拟依法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并不限于公开转让、诉讼追偿等,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截至2026年10月30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07,518,345.9元,其中重组债务本金97,900,000.00元,欠付重组收益人民币86,842,575.00元(该金额计算至法院受理破产之日止)、律师代理费人民币695,431.00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人民币435,236.00元、评估费人民币459,500.00元、公告费人民币14,700.00元、迟延履行利息人民币21,170,903.90元。
(本公告列示的金额仅为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根据截至基准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等情况,如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等数据与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债权担保措施:抵押物为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连带保证人为东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辰溪华中水泥有限公司、谢永健及陈桃芳。
(本公告债权及担保措施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与我分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主体。(八)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投资者如有意向,请向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提交书面意向书或前往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报名。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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