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7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1.招标范围
1.1预估规模:357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为区本部及15个地市分公司提供全方位早餐、中餐、晚餐的烹饪与食品加工等综合服务,确保日常餐饮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后厨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厨余垃圾处理、特色菜品创新以及业务接待等综合性供餐保障服务,以全面提升员工就餐体验与满意度。
1.3响应时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人员到达指定地点。
1.4服务地点:****
1.5合同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7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服务地点
****
100%
357
区公司及15个地市分公司(不含和田)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管理费率6.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不少于1份。
同类业绩是指:餐饮服务类。
业绩证明材料:①单项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发票。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③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查验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②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票为未冲红发票。③其他认定原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为同类业绩的,视为未提供。
2.4 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全国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服务淘汰供应商(D级),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6日18时00分至2026年1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4.3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200元人民币,不区分标段,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款通过登录“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s://****
(2)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登录“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1)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是6%。
(2)发票一经开具不可退换更改。
(3)增值税发票有效期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过期不补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01日10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5.3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8.1条款招标人地址(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函/保险)。
5.4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5.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2)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3)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6.2 CA证书办理
(1)首次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2)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话:****
(2)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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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地 址:南京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0530034550044890
8.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8.3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8.4重要提示: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投标人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行为,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1月0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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