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大学口腔医学实验实训楼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更正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NMGJH2026-FW020)
一、内容
补充附件:中小企声明函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赤峰大学。
三、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大学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洪波)(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__________(盖章)
附:中小企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赤峰大学 的 赤峰大学口腔医学实验实训楼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赤峰大学口腔医学实验实训楼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 2999.9780 万元,资产总额为 3880.5062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______(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_____人,营业收入为 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万元,属于 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1月05日
注: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
-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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