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点击登录查看报送的《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至****(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信地址:娄底市****
邮编:417000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 | |||||||||||||||||||||||||||||||||||
建设地点 | 娄底市**** | |||||||||||||||||||||||||||||||||||
建设单位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点击登录查看拟投资30767.75万元(其中安置点工程7463.79万元、复建道路工程22674.50万元、库岸防护工程629.46万元)建设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项目位于娄底市****,拟建项目新建安置点3处(长峰村安置点、横江村张家湾安置点及大山村安置点);复建道路9段,总长9.97km,其中县道共4段总长6.088km(含桥长),复建村道共5段总长3.882km(含桥长);库岸防护工程3段,共计防护长度0.902km。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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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 |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梅山灌区**** 因库区**** 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相符合,与娄底市“三线一单”相协调,虽然其建设会对项目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