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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湖南娄底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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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1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点击登录查看报送的《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至****(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信地址:娄底市****

邮编:417000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

建设地点

娄底市****

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拟投资30767.75万元(其中安置点工程7463.79万元、复建道路工程22674.50万元、库岸防护工程629.46万元)建设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项目位于娄底市****,拟建项目新建安置点3处(长峰村安置点、横江村张家湾安置点及大山村安置点);复建道路9段,总长9.97km,其中县道共4段总长6.088km(含桥长),复建村道共5段总长3.882km(含桥长);库岸防护工程3段,共计防护长度0.902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标准及要求

废气

施工场地、机械运输

施工场地设置标志牌;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散装物料密闭贮存或苦盖,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拆迁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布设扬尘监测点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13/2934-2019)

机械车辆

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废水

施工废水

设置沉淀池、隔油池

施工生活污水

设置防渗化粪池,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用于周边农林灌溉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

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

分类收集堆放,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指定专人及时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存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优先回用,弃方送至大山村弃渣场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噪声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合理安排运输路段、时间,避开敏感点集中地区****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

生态防护

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尽可能在白天进行,晚上做到少施工或不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尽量减少鸣笛;涉水工程施工避让鱼类主要繁殖期3~6月。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梅山灌区****

因库区****

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相符合,与娄底市“三线一单”相协调,虽然其建设会对项目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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