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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项目合同(B包)补充协议征求意见公示

广东深圳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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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宝安区财政局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拟对松岗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项目合同(B包)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松岗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合同(B包)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215.0846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城市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一、变更事项:

①合同第四条第一款合同服务费及其每月费用的变更。

②合同第四条第四款LED节能改造项目保修期更改。

③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相关人员配置的变更,其中减少路灯维修工3人和司机2人。

④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相关车辆及设备的变更,其中减少巡查车辆1辆和电动电缆压线钳1台。

二、条款及金额变动情况

1、原合同第四条第一款合同服务费:

本合同总管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零捌佰肆拾陆元整)。即每月路灯管养服务费为人民币179237.1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贰佰叁拾柒元壹角陆分)。

变更后:

本合同总管养价为****.8元(大写金额:壹佰柒拾贰万零陆佰柒拾陆元捌角),即每月路灯管养服务费为人民币143389.73元(大写金额:壹拾肆万叁仟叁佰捌拾玖元柒角叁分)。

2、原合同第四条第四款LED节能改造项目保修期:

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为****-****,保修期2年,即从****-****。

变更后:

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为****-****,保修期2年,即从****-****。

3、原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相关人员配置要求:

路灯维修工16人,巡查人员(含司机)6人,合计26人(含管理人员4人)。

变更后:

路灯维修工13人,巡查人员(含司机)4人,合计21人(含管理人员4人)。

4、原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相关车辆及设备要求:

高空作业车1辆或以上、巡查车辆3辆或以上、货车1辆或以上、防撞缓冲车1辆或以上、高压电缆故障测试仪1台以上、电缆探测仪1台以上、耐压测试仪1台以上、电动电缆压线钳3台以上。

变更后:

高空作业车1辆或以上、巡查车辆2辆或以上、货车1辆或以上、防撞缓冲车1辆或以上、高压电缆故障测试仪1台以上、电缆探测仪1台以上、耐压测试仪1台以上、电动电缆压线钳2台以上。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预算调整,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

征求意见期限:从 ****至 ****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深圳市****

联系电话:****(方工)

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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