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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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要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 ||
标的编号 | ****001 | ||
标的名称 | 高要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高要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与点击登录查看共同组织公开招标的“高要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号:****)”,于****依法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至****),具体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高祺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人民币 元) | ****.00 |
有偿使用期限 | 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8年。) |
评审得分(分) | 87.36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 佛山博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人民币 元) | ****.00 |
有偿使用期限 | 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8年。) |
评审得分(分) | 74.16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 广东宏远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人民币 元) | ****.00 |
有偿使用期限 | 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8年。) |
评审得分(分) | 73.6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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