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拟确定体检服务单位对点击登录查看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服务,总计309人,其中男职工98人;女职工211人。男职工体检标准:1703元/人;女职工体检标准:2270元/人,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
二、相关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根据长沙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服务地点:中标人的体检经营场所。
五、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配足专业的体检医务人员保证体检的顺利进行,拟配备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应具有卫生计生系列相关职称,团队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一名项目负责人和3人及以上团队成员。(2)供应商应具备体检场地以及为我校集中体检教职工安排足够的设施设备,为减少“彩超(腹部彩超,生殖器或前列腺,含彩色图文报告)项目检查的等候时间”,至少需有2台彩超设备用于体检。体检所需的大型仪器设备均为先进仪器,涉及体检项目的仪器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保证体检数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3)对我校参加体检人员,安排专属集中体检时间段,未能在集中体检时间段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为其提供自行预约体检。(4)设计科学合理的体检流程,站点式导诊服务,督导采购人员工完成双方商定的体检项目。(5)建立体检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体检质量。(6)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由内科或外科副主任或以上医师签发体检报告。 (7)供应商应具备相关信息化建设能力,建立采购人每位参检职工个人电子档案。(8)能提供线体检预约、体检报告查询等服务,为体检职工提供线上电子平台领取电子体检报告服务和体检后10日内个人网上体检结果查询服务。采购人职工个人健康报告(胶片等影像资料)在体检项目结束 15 日内派专人送至采购人。 (9)体检后10-20日内由健康管理师进行电话回访服务,异常报告定期电话提醒复查,针对体检结果重大异常者,须当天通知就诊,并提出诊疗建议。 (10)体检后为采购人教职工免费提供1-2次健康教育讲座服务。 (11)保证体检质量与结果的准确性,对体检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保密责任。 (12)在进行抽血检查的同时,须做好晕血、休克等抢救物品及药品的准备,安排好救治的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安全保障。(13)不能将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转交给其他医院或体检机构完成。
六、验收标准:根据项目内容清单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后依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1. 履行合同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1.2服务地点:中标人的体检经营场所。 1.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2.结算标准与方式: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教职工体检,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促进指导中心通过长沙市健康管理平台中心系统审核体检工作完成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成交供应商凭此意见书与采购人按实结算体检费用。参检人员按文件要求足额选定并做完所有体检项目,采购人按体检项目结算单价金额及实际完成体检人数与成交供应商结算体检费用;参检人员未按要求足额选定体检项目或选定体检项目后有弃检情况的,采购人按实际完成项目及实际完成体检人数与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体检费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3.结算方法 3.1付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3.2付款方式:体检完毕且经学校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并一次性支付(收到正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以内支付,结算上限不超过64.6万元)。4.报价说明:本项目统一报折扣率,体检标准费用(男性1703元,女性2270元)*中标折扣率=最终个人体检结算金额上限;如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为90%,男性最终个人体检结算金额上限为1703*0.9,女性最终个人体检结算金额上限为2270*0.9。
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