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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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禺山生鲜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综合折扣率:92.00% |
合同包1(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禺山生鲜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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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按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 | 遵循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标准 |
阙武花(采购人代表)、张郑裴、梁丽霞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投标(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釆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各采购包的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釆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各采购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以每年度预算金额为缴费基数计算出年代理费*服务期限。按照以下标准计取:①服务类项目:10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8%。②评审费: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0〕1号)。③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与开具发票相关的所有税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大写:贰万贰仟壹佰贰拾贰元整(小写:22,122.00元)包干,由中标(成交)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3)投标(响应)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交纳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4)经依法取消、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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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 2.212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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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禺山生鲜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7.00 | 25.00 | 4.54 | 9.24 | 95.78 | 1 | 1 |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1.00 | 25.00 | 4.67 | 9.44 | 90.11 | 2 | 2 |
广州硒妈妈商贸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2.00 | 23.00 | 4.67 | 9.44 | 89.11 | 3 | 3 |
广东省广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00 | 25.00 | 4.55 | 9.44 | 86.99 | 4 | |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00 | 25.00 | 4.68 | 10.00 | 86.68 | 5 | |
广州市嘉茂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00 | 25.00 | 4.54 | 8.95 | 77.49 | 6 | |
广州皓远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00 | 7.00 | 4.54 | 8.76 | 53.30 | 7 | |
禄苑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其他无效情形评审不通过 | ||||||||
优之鲜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评审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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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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