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5-62(新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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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R2025-62(新会10)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656464公顷 | 宗地坐落: | 新会区****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24961.74万元 | 受让单位: | 江门市新会凯盛置业有限公司 | ||||
备注: |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5〕11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2.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所占比例≤20%(以商住用地区****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好房子”规划设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自然资〔2025〕109号)的“实施办法”第(一)至(八)所有条款执行。建筑密度:≤22%(以商住用地区域面积计算);绿地率:≥35%(以商住用地区域面积计算);建筑限高:住宅建筑限高≤54米,商业建筑≤80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5〕11号(村镇)及《关于江门市新会区****规划条件的补充说明》。其他要求:1.地块拟用于发展房地产项目。2.应按照《关于大力推广建设销售全装修新建商品住宅的通知》(江建房函〔2025〕7号)要求,地块建设全装修住宅的比例和面积(按照全装修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50%。3.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4.用地建设单位按规划条件要求建设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名华路、规划支路及其附属各类市政管线设施,按相关规定与小区对应建设期的住宅建筑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并对外开放使用。5.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邻里中心(含配建幼儿园、托儿所、室外综合健身场所、小型球类场地),与地块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住宅小区使用,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属于政府。6.按规划条件要求设置环卫设施,与地块首期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住宅小区使用。7.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8、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
二、公示期:**** 至 ****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
邮政编码:5291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