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南雄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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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雄市****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公示发布时间 | **** |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 南雄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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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2E34485F |
中标人名称 | 南雄市瑞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4WH3WX85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合同金额 | ****.53 |
合同单位(甲方) | 点击登录查看 | 合同单位 | 南雄市瑞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1 | 合同签署时间 | **** |
质量要求 |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 | ||
合同主要内容 | 新建村内支路3143米;新建巷内道路10745米;村内主干道新安装路灯数量368盏;村内新建停车场面积1726平方米及配套挡墙、绿植等。\n本项目为以工代赈工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1]146号)等文件要求,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并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赈”的作用,帮助解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问题。本项目预计带动当地务工群众60人,培训务工群众20人。\n(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n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赈济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要根据群众务工组织方案与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项目业主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引导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劳务收入,让当地群众在项目区内获得更多就业增收机会;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引导各村青壮人口回流,把各村青壮年留在家门口务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n(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n本项目要在确保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预算内投资30%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发放劳务报酬不少于 114 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对劳务报酬发放进行全过程监管,施工单位应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应有姓名、所在村组、务工内容、劳务报酬标准、务工天数、发放金额、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日期、手机号等信息,并由务工群众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在项目所在地乡镇和村委会公开栏进行不少于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能按程序发放。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级相关部门备案。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n(三)落实以工代赈要求\n施工单位要落实《黄坑镇乡村补短板工程(通村入户便民利民)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施工单位应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务工群众就业技能,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利用自有场所和机械设备,组织务工群众进行技能培训。施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方式不限于现场培训和召开座谈会讲解等方式,培训完成后须提供培训人员签到表和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并提交至建设单位备案。\n(四)接受事中事后监管\n施工单位要全力做好项目安全、按进度施工、施工现场公示、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各项工作,积极接受国家、省市**** | ||
其他内容 |
相关附件
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内容【门户前台展示,供用户下载】 工程施工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