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江北金鹤大道南段建设工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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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江北金鹤大道南段建设工程设计 | ||
性质 | 正常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江北金鹤大道南段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北金鹤大道南段建设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江北金鹤大道南段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 (五)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款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8家投标人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惠州市****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0.66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6.43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30.55%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开展设计工作,18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概、预算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宇 | 资质资格 | 路桥高级工程 粤高职证字第****4号 |
业绩 | 1、良湖大道一期(良井段)及连接线改建工程设计; 2、博罗县****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派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路桥高级工程职称;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 | |
业绩情况 | 1、良湖大道一期(良井段)及连接线改建工程; 2、博罗县**** 3、陈江街道南塘东路(胜利大道-新二路)建设工程; 4、中韩(惠州****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30.37%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开展设计工作,18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概、预算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宝辉 | 资质资格 | 道路与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16W**** |
业绩 | 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快速通道工程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派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与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 | |
业绩情况 | 1、广州**** 2、2023年唐通路~二环线立交工程工可、勘察、设计; 3、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美兰机场快速通道工程(白驹大道至现状桂林洋互通段)(曾用名: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快速通道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32.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开展设计工作,18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概、预算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方睿 | 资质资格 | 市**** G**** |
业绩 | 1、金昌路(北秀街-320国道)道路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派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职称;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 | |
业绩情况 | 1、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2.金昌路(北秀街-320国道)道路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日期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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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