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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大洋红树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红树湾小区环境清洁及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

广东汕头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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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公开征集红树湾小区环境清洁及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招商单位(征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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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汕头市****

法定代表人

林意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0260J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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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招商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公开征集红树湾小区环境清洁及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招商委托事项

征集方委托恒益顺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征集供应商,按照征集方实际需求情况及具体要求,针对大洋红树湾一期、二期项目,提供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垃圾的收集和外运等服务。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扩大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工具、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项目服务地点及范围:大洋红树湾一期,建筑面积:约12.27万平方米,绿化率:33%。大洋红树湾二期高层区、低层(别墅)区,建筑面积:约17.36万平方米、约4.57万平方米,绿化率:31%。

三、服务标准及需求:

1、红树湾一期为物业管理二级服务标准,红树湾二期高层区、低层(别墅)区为物业管理一级服务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按项目服务实际需求自行配备如垃圾运输车,保洁车,扫地车,除草机等相关设施设备,向征集方提供照片及承诺书或租赁协议等证明资料,并负责一切清洁洗涤/绿化养护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工作人员的各项费用。

3、成交供应商按各区域服务面积测算合理配置服务人数。客服中心因业主需求或主管部门检查、创优检查等需要临时提供保洁服务的,供应商应立即指派人员到位,配合完成服务。因天气或供应商工作安排原因,在业主休息时间段需要作业的,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征集方,尽量降低对业主正常生活的影响。委派到现场作业人员年龄最小不低于18周岁,最大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4、征集方有权选择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服务的工作人员在岗时间稳定,避免出现较大人员流动。

5、其它服务标准及具体细化要求详见《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

四、支付方式

1、征集方以固定价格全包方式按每月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该服务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要求的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办公费用、车辆及相关设备、材料购置及使用费用、人员薪资、福利、保险、意外险、服装、工具耗材、培训教育费、信息资料费、管理费和税等费用等)。

2、成交供应商应于每月15日前,向征集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征集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保洁服务费用。若服务期限不足一个月,则按实际服务天数折算支付。

五、供应商须在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征集方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协议总额的10%计算)。

六、协议期间倘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征集方。若供应商在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终止协议的,征集方有权全额扣除供应商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擅自终止协议造成的征集方全部损失,并支付赔偿金(按协议总额的30%计算)。

二、招商交易条件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人民币117.60万元/年(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自动延牌

挂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招商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则按其合理范围内的报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供应商。

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则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评审会在恒益顺公司出具《供应商资格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举行,本次评审从恒益顺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共计3名,组成评审小组。评审流程如下:

(1)现场综合评审

评审小组当场开启《响应文件》资料,并根据《综合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进行审查打分,运用加权平均法得出最终得分及排名。

(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综合得分最高者即为最终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小组认为意向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形式审查意向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具体时限由评审小组决定)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意向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1.76万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供应商或经确定的供应商违约,恒益顺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供应商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供应商申请的;

2.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限与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在本公告提供的《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协议文本(协议文本可从发布本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与征集方签署《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

4.意向供应商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违反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1.意向供应商或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在扣除并支付恒益顺公司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和恒益顺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供应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后,将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原额无息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大洋红树湾(一期)住宅区保洁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公共部分的天台、阶梯、架空层、玻璃门、窗、过道、楼梯、消防楼梯、电梯前室及电梯轿厢、地面、墙壁、通风门(窗)、地下车库、绿化带、景观水池、排污井、雨水井等所有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养护工作及征集方安排的其他保洁工作。

(2)供应商必须每天早晚两次收集并清运园内(包括小区内楼上、一楼、负一层)的生活垃圾,并及时更换垃圾桶内的垃圾袋。禁止在小区内分捡垃圾,收取的生活垃圾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清运。

(3)小区****

(4)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确保地面、绿化带内无纸屑、烟头、垃圾等杂物,及时清除道路积水。

(5)共用部位玻璃应使用专业工具每月清洁1次,确保玻璃无水渍,手印;路灯、楼道灯应在断电状态下每季度清洁1次,确保无尘。

(6)架空层石桌石椅每日擦拭1次,各区域果皮箱每日清空1次,确保无堆积烟头纸屑垃圾;架空层天花板每一个月除蛛网1次。

(7)地下车库地面每天清扫不少于1次,确保地面无纸屑、烟头、塑料瓶等杂物,每月全面清洁不少于1次;地下车库天花板每一个月除蛛网1次;地下车库消防器材每月擦洗1次。

(8)小区****

(9)保持小区景观水池水质干净,池中无落叶、池底无杂质、漂浮物及杂物;每季度清洗不少于1次。

(10)积极配合客服中心的工作安排,若发现公共位置存在废弃家具、床垫、桌椅等杂物,空置房存在杂物或积水,需及时按照客服中心的要求进行清理。每日除完成日常保洁工作外,其余时间应及时响应客服中心转来的业户投诉、现场管理需求等出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并跟进处理。

(11)负责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每天早上9:00、晚上7:30开始收集并清运小区内一楼、负一层所有地下室垃圾桶内外的生活垃圾,一天收集清运垃圾两次,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个人。

(12)负责绿化养护的全面工作,具体包括种植补植、浇水、除杂草、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修剪整形、施肥和一般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验收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一。

(13)负责公共排污、排水等管道检查及简单疏通(无需借助大型机器设备),如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14)负责小区公共部位的四害消杀工作,根据季节需要和物业现场需求控制消杀频率和合理药物用量。

(15)按月、季度清洁的项目,供应商应提前2天通知征集方并做好清洁后现场记录。

2、供应商负责大洋红树湾(二期)高层住宅区及低层住宅(别墅区)保洁工作具体内容为:

(1)供应商提供保洁服务包括:大洋红树湾(二期)公共部分的天台、阶梯、架空层、玻璃门、窗、过道、楼梯、消防楼梯、电梯前室及电梯轿厢、地面、墙壁、通风门(窗)、地下车库、绿化带、景观水池、排污井、雨水井等所有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养护工作。

(2)供应商必须每天早晚两次收集并清运园内(包括小区内楼上、一楼、负一层)的生活垃圾,并及时更换垃圾桶内的垃圾袋。禁止在小区内分捡垃圾,收取的生活垃圾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清运,如遇业主要求上门收取垃圾,供应商须予以配合,上门收取垃圾时间按征集方要求执行。

(3)小区****

(4)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确保地面、绿化带内无纸屑、烟头、垃圾等杂物,及时清除道路积水。

(5)架空层石桌石椅每日擦拭1次,各区域果皮箱每日清空1次,确保无堆积烟头纸屑垃圾;架空层天花板每一个月除蛛网1次。

(6)共用部位玻璃应使用专业工具每周清洁1次,确保玻璃无水渍,手印;路灯、楼道灯应在断电状态下每月清洁1次,确保无尘。

(7)地下车库地面每天清扫不少于1次,确保地面无纸屑、烟头、塑料瓶等杂物,每月冲洗不少于2次,全面清洁不少于1次;地下车库天花板每一个月除蛛网1次;地下车库消防器材每月擦洗1次。

(8)小区****

(9)保持小区景观水池水质干净,池中无落叶、池底无杂质、漂浮物及杂物;每个月清洗不少于1次。低层区(别墅区)人造景观溪流每月清洗1次。

(10)积极配合客服中心的工作安排,若发现公共位置存在废弃家具、床垫、桌椅等杂物,空置房存在杂物或积水,需及时按照客服中心的要求进行清理。每日除完成日常保洁工作外,其余时间应及时响应客服中心转来的业户投诉的、现场管理需求等出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并跟进处理。

(11)负责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每天早上9:00、晚上7:30开始收集并清运小区内一楼、负一层所有地下室垃圾桶内外的生活垃圾,一天收集清运垃圾两次,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个人。

(12)负责绿化养护的全面工作,具体包括种植补植、浇水、除杂草、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修剪整形、施肥和一般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验收质量标准详见协议附件一。

(13)负责公共排污、排水等管道检查及简单疏通(无需借助大型机器设备),如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14)负责小区公共部位的四害消杀工作,根据季节需要和物业现场需求控制消杀频率和合理药物用量。

(15)按月、季度清洁的项目,供应商应提前2天通知征集方并做好清洁后现场记录。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内容。每天须派驻1名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管理、巡查和协调工作,红树湾一期每日现场作业不得少于8人,红树湾二期每日现场作业不得少于14人,每人每日作业时长应不少于8小时,须确保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至夜间22点。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如未达到协议约定及征集方要求或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违反考勤或出现不妥行为的,征集方将作相应惩罚,具体详见《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

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二级服务标准及一级服务标准分别向大洋红树湾(一期)和大洋红树湾(二期)提供保洁服务和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须确保大洋红树湾(一期)业主满意率达75%以上,大洋红树湾(二期)业主满意率达80%以上。

4、供应商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合法雇佣或劳动关系,供应商与其工作人员产生的劳动、雇佣等法律纠纷的,与征集方无关。供应商工作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内身体健康报告及证件,确保其身体健康,能符合工作要求。供应商须提交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及基本身份信息,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更换工作人员的,应提前一天通知征集方办理新的出入园区凭证。

5、供应商自行配备作业物资(园区所有垃圾桶所需垃圾袋、毛巾、尘推、洗洁精等)、药物及设备工具(消杀药物、高压冲水机等)、垃圾外运车辆等,并妥善做好保管工作(特别是燃油、杀虫水等危险物资),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文本签署《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文本可从发布本招商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

四、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文本内容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

1.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同意接受恒益顺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并接受恒益顺公司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供应,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供应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供应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供应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供应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征集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供应商一旦向恒益顺公司提交《供应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供应商已完全知悉招商标的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协议》文本签署协议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5.恒益顺公司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协议》约定为准,与《协议》不一致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供应商的,将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供应商选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恒益顺公司提出,恒益顺公司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8.供应商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格服务费率),服务费率根据《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招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费率计算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支付期限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供应商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

9.本次服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供应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恒益顺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10.意向供应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供应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向恒益顺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1.意向供应商对确认“合格意向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报名须知

1.意向供应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到恒益顺公司(地址:汕头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供应意向登记。

2.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供应商,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3.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电子档》可采用U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须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及签名处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4.意向供应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应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供应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供应商若有疑问,可以向征集方或者恒益顺公司咨询。

6.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供应商”是指:有响应红树湾小区环境清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的意向,按本公告要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供应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供应商”是指经恒益顺公司初步的审查及征集方审核确定符合招商条件并取得恒益顺公司出具的《供应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形式审查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公告下方下载)。如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报名的,需由独立法人出具《授权书》,对应以上格式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文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的材料为2024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该项目;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模板可在公告下方下载)。

二、文件递交日期

(1)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汕头市****

(2)挂牌期满,各意向供应商应在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材料,并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响应报价单》(一式一份)(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有效,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报价需附作业方案,注明拟委派到现场人员配置、作业区域及分工作业安排。

2.根据附件《综合评审办法》各评分细项内容提供所需资料。

3.其他资料及说明(意向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

4.响应文件纸质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电子档一份(一式三份与《电子版》一起密封封装,《电子版》为《响应文件》的正本盖章扫描件,可采用U盘的形式)。

注:响应文件须按上述响应文件要求按顺序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写明响应项目名称、响应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除响应文件外的其余报名材料按本公告要求顺序递交,无须密封包装。

四、开标、评审时间

恒益顺公司在出具《供应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标、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

****

邮编

515041

联系地址

汕头市****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点击登录查看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点击登录查看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点击登录查看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供应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响应点击登录查看公开征集红树湾小区环境清洁及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点击登录查看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供应商如对点击登录查看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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