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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保温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清远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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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保温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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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保温材料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保温材料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保温材料

二、公示时间:****~****

三、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河间市博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石家庄金威电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业绩

1、业绩名称: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脱硫系统保温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9月、买方: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保温材料(硅酸铝针刺毯)框架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10月、买方: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保温材料(硅酸铝针刺毯)框架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12月、买方: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2X1000MW工程项目(第十批)辅机设备采购(分包16保温材料(硅酸铝制品) 、签订时间:2022年9月、买方: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签订时间:2024年3月、买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保温材料采购、签订时间:2022年6月、买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7、业绩名称:广东火电西江项目压型板采购订单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买方:中国能源建设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框架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7月、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9、业绩名称:滨州港至鑫岳输油管道工程硅酸铝保温材料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买方: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10、业绩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枣矿红墩界项目彩钢板订货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8月、买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等等。

1、业绩名称: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3号、4号机组(2×1000MW),签订时间:2023.3,买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外护板)采购,签订时间:2024.6,买方: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内蒙古京能集宁产二期扩建2*660MW 热电联产工程,签订时间:2022.3.30,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阳煤集团西上庄2×660MW 低热值煤热电工程,签订时间:2022.7.21,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5、业绩名称:山东欣旺达新能源一期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3.1,买方:河北建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西安奕斯伟硅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保温专业分包工程,签订时间:2023.5,买方:河北建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p****@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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