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支付约定 | 支付期号 | 约定支付日期 |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一、里神前旧村改造项目分两期开发,本次出让宗地属于里神前旧村改造项目,以协议出让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供应该项目村民回迁住宅用地二期用地A101g****地块与村民回迁住宅用地一期用地A101g****地块剩余用地。 二、本次协议出让的用地情况:(1)A101g****地块,本项目二期开发地块,用地面积1032.73平方米,属于A101g0223-04地块的子地块,为本项目村民回迁住宅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该地块现已完成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拟协议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该地块范围内无规划建筑指标,与A101g****地块统一规划,各指标控制在A101g0223-04地块总指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4980平方米)范围内。(2)A101g****地块剩余用地,本项目一期开发地块,用地面积368.38平方米,属于A101g****地块的一部分,为本项目村民回迁住宅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该地块现已完成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拟协议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该地块与A101g****地块、A101g****地块已供部分(04-02地块A区域)统一规划,各指标控制在A101g0223-04地块总指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4980平方米)范围内。 三、本次计收地价款:本次出让宗地涉及里神前旧村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开发,本项目一期供地应缴地价款404,792,963.29元、项目二期供地应缴地价款113,674,709.00元和原划拨土地转出让补缴地价款234,491,172.25元。该项目一期、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已分别在出让该项目A101g****地块与A101g****地块[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A101g****地块A区域[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香2023-007号)]时约定计收,本次不再重复计收。 四、土地使用期限:自本项目供地方案批复之日(即****)起算居住7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