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于****就电子招标信息化管理平台公开遴选项目(项目编号:****)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因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予以废标,特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电子招标信息化管理平台公开遴选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
3.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二、废标原因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经审查,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将择期重新组织招标,敬请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2.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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