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堂街镇湖莲坪九年一贯制学校运动场建设项目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南溪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三堂街镇湖莲坪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条件,甲方拟实施新建运动场、教学楼维修等工程,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该项目采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实行招标,甲方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代理该项目招标工作,由乙方中标承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运动场、1#教学楼、门楼、寝室楼、2#教学楼、食堂、办公楼维修改造等工程。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承包办法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承包方式承包,乙方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施工说明、变更说明施工(具体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当图纸与清单不符时,以清单为准)。
2.工程变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内容(如设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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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6246-2018)执行,如须对留样原材料送检(包括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由双方共同委托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原材料检测不合格,则同批次原材料不得使用;已使用的须无条件返工。
6、场地检测
(1)场地面层合成材料检测。运动场(馆)建成后,面层合成材料由双方共同委托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逐一进行检测。检测办法按《中小学合成材料面运动场地》(GB36246-2018)执行,检测不合格的场地须无条件返工。
(2)土建部分原材料检测按建筑工程建设要求进行检测。
(3)原材料及场地检测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检测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损失概由乙方负担。
7.场地验收
工程各阶段的验收须由县****
土建部分工程按建筑工程建设要求组织验收。
四、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要求
1、严格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和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说明、变更说明及合同约定条款施工。如未按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不合格工程由乙方按设计标准返工,其返工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须经县质检部门检测达标并由监理单位签证认可合格后方能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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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混凝土硬化场地、路面要求:混凝土水泥含量(标号)及有效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平整碾压后须经监理人员认可签证才能捣制混凝土,混凝土场地、路面的平整度及后期养护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无裂缝、不藏水、无浮尘。
(9)水电材料要求:抱箍须镀锌加厚,安装牢固;电线必须为金杯牌或湘江牌铜芯线,插座开关须是合格的欧普或雷士产品,每层的主线须为10mm2铜芯线,室内空调线为6mm2铜芯线,插座开关、电扇、电灯均使用2.5mm2(或1.5mm2)铜芯线。(具体规格以清单为准)
五、工程验收
工程各阶段的验收须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报告县****
1、基础验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将基槽开挖至设计深度经质监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检验签证、备案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基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基础土方回填。
2、主体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装饰、安装工程施工。
3、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须及时整理备案资料,才能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工程决算,竣工验收不合格工程甲方不得强行使用。
4、隐蔽工程验收:基础、楼面、屋面、梁柱、墙体钢筋等隐蔽工程部分,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验收并备案;所有预制构件、成品屋架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所有梁、柱、板的布筋都须监理单位签证认可合格后才能浇注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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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工期共计90日(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有效施工天数不足不能按时完工的情形由甲乙双方确定工期顺延)。
如出现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且经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促加快工期函》后,仍未在《催促加快工期函》规定时间内完工的,每推迟一天处乙方罚金200元,推迟10天以上,每天处乙方罚金500元。
7、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等所有取费和税费均包含在承包费内(经甲方签字认可变更所增减的项目除外),甲方不负担其他任何费用。
8、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规定应由乙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必须由乙方支付(含材料检测费及相关报建等费用)。
七、双方职责
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甲方职责
(1)在开工前,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开工手续,完善工程报建手续,并提供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施工方案等施工文件,做好施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2)参与平面定位放样、技术把关等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组织对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及时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于乙方提出的变更方案进行初审,认为确需变更的工程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并提供相关材料,及时收集变更审批材料。
(4)及时填写施工日志和收集整理项目建设档案资料。
(5)协助乙方理顺和处理施工周边环境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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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八、其他事项
1、乙方按实际在施工前提供工程进度表,并严格按计划施工。
2、甲方不负责乙方及施工人员的茶饭、烟、酒及其他费用。
3、建筑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安装工程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并按表付款。
4、按规定要求支付报建费用。
5、乙方应雇请有资质的车辆及机器设备运送建筑材料,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九、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教育局计财股一份,其余项目学校留存。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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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 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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