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后开段)房建专业公开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后开段)房建专业公开招标(招标编号:****)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评审结果,现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 包件/标段号 | 投标单位 | 响应报价(元) | 评标价(元) | 最终得分 | 推荐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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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建4标 | 武汉崇高科技有限公司 | 2,102,854.78 | 2,102,854.78 | 82.04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铁建电子有限公司 | 2,133,634.06 | 2,133,634.06 | 75.1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深圳市建程建筑有限公司 | 2,128,676.18 | 2,128,676.18 | 74.56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本公示结果有效期为三日,公示期为****至****。公示期间,各投标单位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符合以下要件的书面异议文件:经异议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为委托代理人签署,须同步提供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递送至采购方或监督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首位的预中标候选人将依法确认为最终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于公示期届满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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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磊 ****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蔡诚 ****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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