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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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乙方(受托方):湖南湘商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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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第四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湖南形象馆综合布展服务委托服务(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内容:
(1)场地租赁及展馆相关服务。做好展览场地的预订及租金代付;承担搭建进馆手续办理及场馆管理相关费用的缴纳,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费、电费等。
(2)湖南形象馆特装设计搭建服务。做好展览场地的搭建进馆手续办理,按时保质完成湖南馆的搭建;负责湖南形象馆特装设计、搭建、整体氛围营造、配套设备、相关物料的制作,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国家质量、环保、消防安全规范施工,施工布展主材(如板材、油漆、装饰布、展毯、主题板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消防安全要求。
(3)综合布展服务保障。负责协助采购方做好展商的组织及企业的对接;协助企业做好参展企业展位确认、展品物流等工作;负责收集企业信息,做好企业展位画面设计、展商手册等资料的传递对接;派驻工作人员随展商团出行,做好展览现场管理服务工作。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16500 元,大写: 柒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时间: 2025 年8月21日,完成时间: 2025 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总日历天数:41天。
地点:长沙、香港、澳门、珠海。
方式: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合同约定事项,经甲方验收合格、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费用。
四、付款:
(1)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投诉、无举报、无不良影响)凭发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100%合同款项,人民币716500 元,大写: 柒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 。
(2)乙方确认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湖南湘商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
帐 号:********
(3)甲方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原因或乙方未及时按要求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的,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据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建议或修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必要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进度报告、费用明细等,以确保合同履行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因情况变化需调整项目服务内容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调整工作内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必要的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
(2)乙方应按照响应文件完成各项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调整。乙方应在合作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反馈。
(3)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中的内容执行,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保证服务质量,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和展示效果。
(4)乙方有义务完成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如乙方认为所增加项目执行确有实际困难,乙方须在费用未发生时及时提出更改。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出更改意见造成的费用增加,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使用的各种物料,以及各种物料的供方品牌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及数量要求。乙方使用的各种物料、提供的各项服务均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法律责任及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需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作出任何意思表示。
(7)乙方须在本项目结束后进行撤场,并于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书面服务工作总结报告,以便甲方进行验收。
(8)乙方须在本项目期间对现场搭建、设施进行维护,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设施的正常运作。
(9)乙方进入展馆施工的所有施工、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持证上岗、作业、施工, 如出现违规、违法现象或不符合组委会要求的情形,均由乙方及其相关人员自行全权承担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侵权责任及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10)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高效施工,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风险,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全权承担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11)乙方应确保展馆、展位本身的安全质量并承担未撤展之前的安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或质量问题、管理问题等导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全权承担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12)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中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规划,优化施工流程,务必确保湖南展台搭建物结构安全牢固、 画面清晰挺括、饰面光洁精致、色彩鲜亮素雅、整体统一协调、展位干净整洁。
(13)乙方负责在展出期间委派专人巡视维护,保证展台在正常使用中的安全性,并保障及时的维修和维护。
(14)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获得的甲方任何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由乙方泄密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向任何第三方转移、转让。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根据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如遇国家及地方政府要求变更项目时间、地点或内容的,甲方通知乙方做出相应调整,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按约完成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与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或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经守约方催告后违约方仍未停止或纠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九、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十、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询价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8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长沙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四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湖南形象馆综合布展服务委托合同》签署页)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