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惠城区****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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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2025年惠城区****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 | ||
公示标题 | 2025年惠城区****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评标公示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 16:30:00 | ||
公示结束时间 | **** 16:3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 16:10:31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5年惠城区****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惠城区****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2025年惠城区****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勘察、设计-公路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5家,名单如下: 1、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恒津设计有限公司; 4、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5、广州华晖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五)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2款规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废标情况:无。 (七)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恒津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恒津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广东省、惠州市的有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设计文件送审稿,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戴许明 | 资质资格 | 路桥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0号 核发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业绩 | 1、省道S244线始兴县凉口至罗坝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2、省道S242线梅县**** 3、大埔县**** 4、S521线樟市**** 5、茂名市****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勘察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 |||||||||||||||||||||||
业绩情况 | 1、省道S242线梅县**** 2、大埔县**** 3、省道S253线源西至灯塔段二级公路工程(K0+000-K14+180段)勘察设计 4、省道S244线始兴县凉口至罗坝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5、汕头市**** 6、S521线樟市**** 7、茂名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广东省、惠州市的有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设计文件送审稿,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吴维杰 | 资质资格 | 路桥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子第****9 号 核发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业绩 | 1、国道G240线曲江中学至乐广高速乌石出口段改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 2、国道G323线仁化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勘察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 |||||||||||||||||||||||
业绩情况 | 1、国道 G323线仁化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2、G323线阳山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 3、国道G240线曲江中学至乐广高速乌石出口段改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 4、国道G238线五华县城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 5、国道235线丰顺县砂田丰埔桥至三合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6、国道G235线大埔县****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广东省、惠州市的有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设计文件送审稿,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书峰 | 资质资格 | 路桥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5号 核发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业绩 | 1、增龙公路正果大桥至龙门界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国道G324线雁塔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勘察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 |||||||||||||||||||||||
业绩情况 | 1、国道G324线广州**** 2、国道G106线广州**** 3、国道G105线广州**** 4、增龙公路正果大桥至龙门界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5、省道 S381线白石村委员会至珊瑚路面改造工程(K46+672-K56+672)勘察设计 6、省道 S381线广州花都K19+000~K30+000 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7、省道S379线石滩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8、省道 S353线大水桥至三村段路面改造工程(K43+277-K49+675)勘察设计 9、省道 S257线大同立交至黄阁跨线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0、省道S256线广州**** 11、省道S119线广州**** 12、国道G324线雁塔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城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日期 |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恒津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得4.45分; 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此次投标不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A等级,信用评价等级按B级算,得4.45分; 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使用A级得分,满足B级得分要求,得4.45分。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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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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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