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润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
被投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深圳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东润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因不服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下称“代理机构”)关于“光明区****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部分内容设置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深圳经济特区****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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