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凉亭坳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代建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凉亭坳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代建服务项目代建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凉亭坳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代建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为怀化市鹤城区凉亭坳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代建服务项目实施全过程代建。从项目可研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实体移交为止,对项目的开工前工作、建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及相关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6、项目经理:点击登录查看
二、合同金额(元)
(1)合同金额小写:6378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叁万柒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元) |
1 |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怀化市鹤城区凉亭坳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代建服务项目-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详见合同附件 | / | 1 | 项 | / | 63780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代建合同生效之日即是代建工作开始之时。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540 天;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凉亭坳养老服务片区
方式:现场履约
四、付款方式
1.1 预付款
本合同的预付款为:代建服务费暂定总额的 30% (30%-40%之间);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5个工作日(3-5个)内报请财政支付。
1.2 进度付款
建筑工程:
主体工程基础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 20% ,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的在本次支付中应按预付款情况予以扣减或补足,如扣减不足的,在下-个支付阶段予以扣减;
主体工程封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 20% (10%-20%),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且在上一次支付中尚未扣减完的,在本次支付中继续扣减;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 25%;
余款(代建服务费总额的5%-10%)待代建范围内工程决算完成后的14日(一般为14日)内付清。
因财政支付原因造成付款延迟的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其中正本贰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壹份,副本捌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壹份,其余副本由采购人分送各有关单位,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九、合同主体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 乙 方: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满长水 | 法定代表人:张宏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怀化市**** | 地 址:汶川县威州****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 |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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