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项目高压电塔迁改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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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项目高压电塔迁改工程设计 |
公示标题 | 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项目高压电塔迁改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公示开始时间 | **** 17:3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 17:30:00 |
公示发布时间 | **** 16:42:22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项目高压电塔迁改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无 | ||||||||||||||||||||||||||||||||
公示名称 | 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项目高压电塔迁改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14时30分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4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1.东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3.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4.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电子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查。随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与响应性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各评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审、比较,并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16时30分 2、定标地点:惠州市**** 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文件及程序确定。 4、定标办法:票决法。 5、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0.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为5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得相关权属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戚杰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电力工程电气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5号 | ||||||||||||||||||||||||||||||
业绩 | 无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电气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其他要求: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情况 | 1、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电力线迁建项目勘察设计; 2、博罗县**** 3、博罗县**** 4、国道G324线博罗青塘至增城交界段改扩建工程电力迁改设计; 5、博罗县****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东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0.88%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为5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得相关权属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楚加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电力工程电气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5号 | ||||||||||||||||||||||||||||||
业绩 | 无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东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东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电气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其他要求: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情况 | 1、水乡功能区**** 2、东莞市**** 3、狮子洋通道工程下层白沙南路段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勘察设计; 4、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1.25%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为5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得相关权属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学军 | 资质资格 | 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CSG****06 | ||||||||||||||||||||||||||||||
业绩 | 无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其他要求: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 1、广州供电局2022-2023年度 220千伏输变电迁改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新澳大道5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温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化能源产业局 | 联系电话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日期 |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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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项目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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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